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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风采

阿 成[黑龙江]:蓝手指



在我还在读初小的时候,在小孩子们当中曾流诵着这样一个有趣儿的童谣:“金星钢笔罗马表,料子裤子料子袄。”或许始料不及,这个直白坦率的歌谣竟泄露了早春之共和国人们内心深处的那种羡慕与憧憬之情,其标准就是,上衣兜上赫然地别着一支金星牌钢笔,手腕上戴着罗马牌的手表,浑身上下穿着一套呢料的解放装。有趣儿的是,这种体面的,对老百姓而言可望而不可即的形象,居然出自那些浑身上下缀满了傲以为荣亦俨然“后现代”式的大小补丁的人们,这让人多少有点茫然,有一种迷路之感。

在五、六十年代,金星钢笔的确是显示一个人身份的象征,看到这样的同志,对方的眼神里总会闪烁出羞涩的羡慕之色。在小学里读书,小学生当然没有用钢笔的资格,一律用铅笔,再配上橡皮,在相互厮杀之中作业就完成了。在我的记忆里,只有上了中学才可以使用钢笔,偶尔还有“钢楷课”。只是那种廉价钢笔的样子,日子一久,记得不真切了,只记得我和班里同学所使用的钢笔,较多是当地产的友联牌的钢笔,不算便宜了,四毛多钱一支,相当于四场学生电影票的价钱。在我读书的班级里,从初一到初三,不记得谁的钢笔是值得炫耀的,都很普通,仅仅有黑色与紫色之分。我们班的同学都是产自当地,家境好些的,或是流动镶玻璃工人的子女,或是卖冻梨冻柿子之类冻货的儿子,或是修自行车的儿孙,或是小杂货铺掌拒的女儿,尽管有小业主的家庭背景,我也绝不敢肯定他们是否用过金星钢笔——好像没有罢。

少年人总得喜欢点什么,我比较喜欢钢笔。无论是抽水式的还是捏着吸水的笔,都有非常的兴趣,对一支笔的多个部件的组合、形态、作用、商标,等等,蹙眉沉思,觉得了不起,很佩服。学当使用的钢笔分粗细二种,粗的很粗,有点像雪茄烟,粗砺沉实,笔帽笔杆儿的锣纹很粗,笔尖宽大,个性奔放,落在纸上,沙沙有声,凛然振奋,比较适合派出所的所长用,大笔一挥,或押或放,一僦而就。也比较适合做工厂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奖品——当然就给家里的学生用了。细的那种适合女生用,恰是紫杆儿,轻摇曼移,纤巧可爱。但无论粗细,最初这种钢笔的笔尖都是裸尖的,均露出宽大的笔尖和含扣的笔舌,所以,有些报刊的插图、板报的题图常用这样的笔尖做图案,便是中国作协的会徽也是用的这种笔尖来表达其传承的态式和职业的特征。

这种钢的笔帽都是拧上的,都后发展成插式的。念书的时候我也研究过,这种插式的笔帽里面有三个薄片式的弹簧,笔帽往里一插时会发出轻轻的“叭”的一声,让你有一种结束感和满足感。可能是出于对钢笔的珍爱,有的人会在钢笔杆上刻字刻花儿,在城市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船埠,常会有人出来搭讪,招揽在钢笔上刻字的小生意,一毛钱一刻,刻的大多是“青岛一游”、“北京一游”,或者刻上个小和平鸽之类的图案,经常逃学的我还记得那套刻钢笔的歌谣:“刻龙刻虎刻凤凰,刻林苗花卉,飞鸟走兽,西湖万寿山北海公园……”钢笔上有了这样的纪念,当你需要领工资签字,或别人借用你的笔一用时,俯仰之间,笔上生花,人面奕奕。

但是,在早期的印象当中,我用过的钢笔似乎质量都不敢过于恭维,用不上多久,它就会开始漏钢笔水儿,或从笔舌处,或在吸管处,有时候情绪使然,用力失当,笔杆和笔帽的锣丝便会被拧秃扣,接下来,几拧几滑,让中学生一筹莫展。如此一来,学生的手指上就会经常染上蓝色的钢笔水——当年蓝手指的中学生、企业的秘书还是比较常见的,是一道有趣的文化风景线。

80年代中期,忽焉成了编辑,一夕和山村的业余作者爬山,在漫烂的山坡上看到一种说不出名字的花,便向她请教,她说,这是钢笔水花。她又进一步解释说,山村的孩子念书买不起钢笔水,就把这样的花采回家,用井水沤,呈蓝色后,可以代替钢笔水用。她说,不过,这种钢笔水容易烂钢笔囊子。有的同学就改用蘸水钢笔了。记得在城市里,似乎只有单位的会计、商家的账房才使用蘸水钢笔,办公桌上专有一个供蘸水钢笔用的玻璃器皿,既可以盛两种不同颜色的钢笔水,也可将歇气儿的蘸水钢笔插在上面,有一种似可把玩的状态。念书的时候我也曾经买过蘸水钢笔,主要是图便宜,而且在同学中使用它还有点另类的愉悦感、牛皮感。这种蘸水钢笔的笔尖大小型号都有,据已之好,用它来蘸水写字,效果不错。麻烦在于,一是不能书写得过快,笔走龙蛇,文不加点不成,太快就不下水了(估计这也是为什么会计喜欢用它的原因)。二是,这种笔需不断地蘸水,写几个字蘸一下,再写几个字再蘸一下。有时候由于蘸得过饱,一不小心,让墨水叭地一下滴在纸上,洇了一片。即如此之担心,那就蘸得水儿少一点,但这样子会使字迹变得深深浅浅,深浅不一。不过,人是很怪的,直到今天我还很喜欢蘸水钢笔,有一次发狠自费去法国,在卢浮宫的礼品柜发现了老式鹅毛笔,立刻掏钱买了一支。我总觉得蘸水钢笔有一种趣味,一种潇洒的姿态和一种风度在里面。而且它会使你的书写行为变得从容,字斟句酌,有较好的质量。然而,尽管对于蘸水钢笔评价有如此的评价,但终是不经常用的,侘傺无聊时以自慰自欺,偶尔享受一次。

记得第一次买金笔,是在参加工作之后——一个人和一个国家一样,没有经济实力是不行的。第一次发薪水,做了两件事,第一,立刻买了一根红肠,全部独呑掉,非常解决问题。第二,便去道里市场的文具商店买了一支上海产的永生牌金笔——这是一支真正的金笔,而不是那种依金笔。这种笔在当时卖并不便宜,四块钱一支,要知道当时一大盘子溜肥肠才卖四角五分钱。是绛紫色的笔杆,插帽包尖的,粗细适中,非常漂亮。

是啊,这支笔伴随了我多年,在我手中刷刷刷,走过了无数个寒暑,从我从事业余文学创作开始,就一直使用这支笔,所以对它非常的亲爱。有趣的是,这支金笔买回来之后,第一次吸的就是红色的钢笔水。主要是看到单位里的红钢笔水没人用,似有朱批之讳,故干事者绝少问津,成为领导批文之专用品,而领导又常常言简意赅,惜墨如金,五六个字,龙飞凤舞就完了。这样一来,卷柜上的红钢笔水会剩下很多,瓶子上落满了灰尘。尽管当时我的经济情况还行,四十多元的工资,但社会生活的诱惑太大,故常常入不敷出。于是,那些多余下来的红钢笔水,便成了我悄悄猎取的目标。这种事无人垢病,不过一笑耳。正是这样,才养成了我写草稿一律用红钢笔水的习惯。后来,我也曾想改变笔下颜色,但毕竟是多年积习,已难以改正。当然不再盗用公家的红钢笔水,但本性难移,只好花钱去买红钢笔水书写。只有红色草章心里才觉踏实,才觉痛快,才觉尽兴。

之后岁月,又出现了油笔,开始同志们叫它原子笔。这种笔刚刚面市的时候,很新奇,不必吸水,即取即用,方便则方便,只是由于品质不高,导致笔蕊儿经常漏油,或者不下水,倘若用力过猛,笔尖上的小珠子还会被划脱,甚至有一半的次品率。不过用者仍是比较多的。我曾经做过一个小试验,发现,一个好的油笔芯可以写5万字。但是,钢笔仍然占书写的主导地位,油笔似乎有点难登大雅之堂,作家们用之更少,油笔下的手稿,时间一久,字迹会洇成为一片,不胜惋惜。

这支永生牌金笔一支用到2000年——真的是很久了,差不多30多年了,不消说笔尖上的金疙瘩早被磨光了,连锈纲部分也被磨去了很大的一块,形成了一个45度的斜面,如此便经常的划破稿纸,不得不更换一支。然而,接蹱而来的新笔竟没有一支适手的。后来,国门打开,与世界互通有无的新时代开始了,商界的知交送我一支美国产的金笔,非常好用,于是就改用它。那支上海产的永生牌旧金笔被我小心地珍藏起来,企图留给儿女做个有益的提示。

然而,这支适手的美国产的新金笔,用的时间并不长,因为就在这个时候,理智的中国之经济发展骤然提速,科技能力日新月异,很快国产的电脑就面市了。随着电脑的更新与创新——我几乎用遍第一代,第二代,一直到现在的最新款的电脑。在电脑上打字效率高啊,省去了很多的麻烦,比如说抄稿,过去在稿纸上改一遍就需要抄一遍,改十遍就要抄十遍,有了电脑就方便多了,不必重抄,改过了就成了,存在电脑里,进入电子邮箱,点一下鼠标,发到省里的刊物也行,发到外省的刊物也可,瞬间就完成了,省去了许多麻烦。换句话说,过去写一篇的时间,现在可以写三至四篇,效率提高了三、四倍。而我那支美国产的金笔也被冷落了,失宠了,静静地躺在如灵柩般的笔盒里。

尽管签字之类的事还需要用笔,但毕竟不多,何况服务方会提供用笔,不必自己专备一支笔了。是啊,当一个人走在街上,衣兜上别着一支笔——哪怕是英雄金笔,反倒有一种另类之嫌了。

我像众多老学生和老机关工作人员一样,曾是一个“蓝手指”,在共和国繁荣昌盛的今天,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际,从小小的一支笔的变化,可以真切地看到共和国的伟大进步,非常高兴,非常自豪。



作者简介:

阿成,出版长篇小说,短篇小说集,散文集,电影,电视剧,纪录片,舞台剧等40余部。《年关六赋》曾经获得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赵一曼女士》获首届鲁迅文学奖等数十项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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